全面二孩或放开 多家机构应决策层要求上递人口报告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中国未来人口发展战略报告(下称“人口报告”)已经上递到决策层,该报告提出了立即放开全面二孩政策的建议。
十八届五中全会即将在本月召开,主要议程之一是研究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而近日由东北话题引起的人口问题再次引起大家关注。
本次上递的人口报告至少分别来自2~3家单位,可能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以及国家卫计委下属的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作为制定“十三五”人口规划的背景参考,这些报告基于历年的人口统计数据对当前总和生育率水平、人口总量未来变化、人口峰值大小和出现时间等作出预测。提出立即放开全面二孩政策的是其中一份报告。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表示,这些报告是应决策层要求上递的,显示了决策层对人口这个重大公共政策的关切,也传达出一个信号,生育政策有可能在一个很近的时间内发生较大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老龄化的深入,对经济与社会的负面冲击也愈发明显。民生宏观称:一方面因劳动人口比例减少,人口红利不再甚至变成累赘,中国未富先老;另一方面,人口结构的变化导致需求结构变化,根据美日经验,房地产进入长周期下行通道,驱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失速。预计“十三五”时期,应对人口老龄化危机将从两方面发力:一是放松计划生育政策,提高人口出生率,降低底部老龄化压力;二是增加与养老相关的服务业供给,满足老龄人生活与精神层面的需求。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有关方面本来预计每年会增加200万左右出生人口,但没想到遇冷,2014年仅增加出生人口47万。根据国家卫计委的统计,截止到2015年5月底,全国1100多万单独夫妻仅有145万申请再生育。
这些信息显然已经引起决策层的注意。自今年上半年以来,各个层面有关生育政策的研讨会议相当密集,就是为了给最后的决策提供扎实可靠的依据。8月份曾经有一场更高规格的政策调整信息汇报会,但因为天津港[0.75% 资金 研报]爆炸事件临时取消。
另据记者了解,国家卫计委也委派部分专家分赴不少地方调研,一方面摸底单独二孩政策执行情况,另一方面了解基层计生干部心态,为未来的政策变化做准备。
“单独二孩消息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公布的,全面二孩的政策变化,会不会在这次五中全会上有新的突破?我看即使今年不放开,最迟明年初也应该放开了。”上述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申宏宏观】人口政策变化及“全面二孩”政策影响评估
(作者:李慧勇、王健)
1、“单独二孩”政策的影响有限
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标志着“单独二孩”政策将正式实施。2014年1月,浙江、安徽、江西三省率先启动,3月-6月,多数省份集中实施,9月份政策全面落地。那么,“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效果如何呢?我们通过两种方法进行计算和对比。
1.1 基于目标人群与再生育意愿的测算
第一种方法是,根据“单独二孩”的目标人群的生育意愿来确定政策实施效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数据,事前测算的“单独二孩”的目标人群有1100万对夫妇。目标人群,也就是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已生育一孩的人群,以80后为主,占69.2%,70后占20.1%,90后占8.6%。城镇人口居多占57%,农村人口占43%。
而2014年国家统计局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显示,单独二孩目标人群中43%有再生育的打算,而2015年初,国家卫计委开展专项调查显示,39.6%的有再生育打算。也就是说,即使实施了“单独二孩”政策,也有一半以上的目标人群不愿再生育,因而不会受到政策的影响。因而,与政策相关的实际有效的目标人群数量在2014年为1100万*43%,即473万人。
即使这些实际有效的目标人群有再生育的意愿,但是也不能确定其将会在哪一年选择再生育。因而,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确定有效目标人群在2014年生育二胎的可能性。根据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2013 年发布的全国生育意愿调查的结果,单独一孩的家庭计划在2014年生育下一个子女的比例为20.5%,据此可以计算出,2014年有效目标人群生育二胎的规模为473万*20.5%,即96.97万人。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计算结果会高估“单独二胎”政策的效果,因为即使不实施“单独二胎”政策,也有一些家庭会选择“超生”。以浙江单独家庭为例,1月17日实行新政,截至5月31日,已再生育2444人(2444人÷135天=18.1人/天),新生儿孕期明显在新政之前,即使没有政策也会超生。同样可以计算得出湖北“单独家庭”的“超生”人数是40.1人/天。2010年人口普查显示全国生育率1.18,浙江只有1.02,湖北为1.34。全国生育率恰好是浙江和湖北的平均值。因此,全国的平均超生率也应介于浙江和湖北之间,按人口加权平均的话则为688.5人/天,每年“超生”25.13万人。因此,可以得到“单独二胎”政策的实际效果为2014年新增71.84万人。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出生人口1687万人,因此,“单独二孩”政策带来的新增出生人口仅占全部出生人口的4.26%。
2015年,“单独二孩”的效果将会进一步降低。一是2015年初,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的专项调查显示,39.6%有再生育打算,低于2014年43%的再生育意愿;二是在2014年实施“单独二孩”后,政策效应有一次集中的释放,2015年的政策效应将有所衰减。这从一些省份再生育申请、批准数量的逐渐递减就可以看出。
1.2 基于再生育申请数据的核算
第二种评估“单独二胎”政策效果的方法,是根据“单独”家庭办理再生育手续的数据,计算在政策实施之后,会有多少新增人口出生。
同样是基于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5年7月公布的数据,监测显示,2014年七八月份,全国每月申请量达到15万对左右,目前稳定在每月8-9万对;截至2015年5月底,全国有145万对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139万多对办理了手续。河北、辽宁、浙江、山东、湖北、重庆、四川等七省市占到申请总量的55.2%。
从政策的实践效果来看,即使批准了再生育申请,最终选择当年生育的也只是一部分。以重庆为例,2014年3月26日至2015年5月31日,全市58583对提出申请,审批58161对,其中23942对生育。在一年多一点的时间中,重庆的生育/审批比只有41.17%。河南2014年受理再生育申请3万件,实际出生人数仅为1万。浙江2014年实际出生1.6万余人,而至2014年5月31日,已有43147例符合新政的对象获得批准。再以上海为例,上海双独二孩的出生/申请比也只有50%。可以看出,新政实施一年后全国的平均出生/申请比应该还不到50%。即使以50%来计算,截至2015年5月底,全国有139万多对办理了手续,实际出生的人数也仅为70万人。更何况,这里边还有一部分属于即使没有政策也会“超生”的(年均25万人),因此,单独二胎政策实施一年带来的新增出生人数仅为45万人,约相当于2014年出生人口的2.7%。
2、“全面二孩”政策的影响
2.1“全面二孩”政策的目标人群
从政策的效果来看,如果立即放开二胎的话,直接受益的人群是目前只有一个小孩的家庭。为此,我们需要估算出目前的独生子女规模。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5 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可以得到2005年全国0-30岁独生子女比例及规模。2005年,0-30岁独生子女人数占同龄人口比重为29.3%。由于无法得到后续年份的独生子女规模的数据,我们利用2005年的独生子女占比数据来推算2014年的独生子女规模。利用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公布的各年龄段人口所占比重,可以加总得到0-30岁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为42.66%。进一步,假设2014年的该比重与2010年相同,结合2014年的全国总人口数据136782万人,可以得到2014年0-30岁的人口规模为58351.2万人。再假设2014年0-30岁的独生子女占同龄人口的比重与2005年相同,为29.3%,可以得到2014年的独生子女规模为17096.9万人,即1.71亿人。据此,将2014年0-30岁独生子女按照子女-母亲年龄分布分配到育龄妇女,可以得到2014年15-49岁分年龄且子女为独生子女的育龄妇女共1. 71亿。这一测算与翟振武等(2014)的测算结果是很接近的。翟振武、张现苓和靳永爱(2014)测算得到的2012年15-49岁且子女为独生子女的育龄妇女共1. 52 亿。
但是,由于此前已经有1100万的“单独二孩”的目标人群,这些人已经享受了“单独二孩”的政策,不再受“全面二孩”的政策影响,因此“全面二孩”的目标人群为1.6亿人。
2.2全面放开二胎的人口效应
前面计算得到的只是全面二孩政策的目标人群,这些人群中有一部分可能并没有意愿生育二胎,因此将不受政策的影响。根据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2013 年发布的全国生育意愿调查的结果,“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考虑经济、教育、就业、医疗、养老和健康等社会和因素个人因素,现有1 孩的家庭中,48.1%表示要第2个孩子,38.4%不要第2个孩子,13. 6%表示‘说不好’”。假设回答“说不好”的人群中也有48. 1%想要第2个孩子,38. 4%不要第2个孩子,那么希望要第2个孩子的家庭占55. 6%,不要的占44. 4%。
因此,假设“全面二孩”政策放开的话,1.6亿的目标人群中有55. 6%有意愿要第二个孩子,即8896万人。这是“全面二孩”政策的累计总效应。但是,政策的效应会在若干年内逐步体现,生育二胎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而非在短时期内集中爆发。
借鉴翟振武等(2014),“根据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计算结果,我国妇女的一、二胎平均生育间隔在4年左右,那么政策放开后,可以预计妇女的累积生育能量基本会在4 年内释放完”。并且“2013 年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的生育意愿调查显示,已育一孩的妇女计划生育二胎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未来4年,其中第二年为峰值”。据此,假定放开二胎后,再生育在4年内逐步完成,那么每年选择再生育的育龄妇女比例分别为0.2,0.35,0.25,0.2。因此,可以计算得到,在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实施后的当年及之后三年,每年多出生的孩子数量分别为1779.2万人,3113.6万人,2224万人和1779.2万人。
但是,仍然有一部分人属于即使没有政策也会“超生”的。从“单独二孩”的执行效果来看,70万的出生人群中有25万就属于这种情况,按此比例类推,扣掉“超生”的比例后,可以得到在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实施后的当年及之后三年,每年多出生的孩子数量分别为1143.77万人,2001.6万人,1429.71万人和1143.77万人。
3、对婴幼儿消费市场的影响不容低估
按照年龄划分,儿童泛指15岁以下的人口。具体包括婴儿(1-3岁),幼儿(3-6岁),童年期(6-12岁),少年期(12-15岁)。我国儿童占总体人口比重呈逐年缓慢降低态势,这对儿童的消费增长不利。但伴随着独生子女政策的调整以及全面放开二胎的呼声越来越高,人口政策将成为影响儿童及相关消费的一个新增因素,值得重点关注。
从儿童内部的年龄结构看,在孩子消费的总体支出构成中,随着年龄增长,玩具与食品的支出比例下降,而文具书籍教育支出比例上升,服装、娱乐消费的比例基本保持不变。以一个儿童的成长为例,0-3岁婴幼儿的大部分消费集中在奶粉、尿裤和营养辅食上;3-6岁消费主要集中在学前教育与玩具上;7-14岁消费则主要集中在书籍教育上。
我们用两种方法计算出来的“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效果都是较小的,分别为71.84万人和45万人。据Frost & Sullivan 报告,中国城镇家庭的婴幼儿年平均消费金额在2014年约为10883元。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约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38倍,因此,中国婴幼儿的平均消费金额为7727.85元。据此测算,“单独二孩”对婴幼儿市场的促进效应仅为55.52亿元或34.78亿元。
而在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实施后的当年及之后三年,每年多出生的孩子数量分别为1143.77万人,2001.6万人,1429.71万人和1143.77万人。根据Frost & Sullivan的测算,2015年中国城镇家庭婴幼儿平均消费额预计为12308元,按照12.7%的年均增长率推算,之后的四年其平均消费额分别是:13784.96元、15439.16元、17291.85元和19366.88元。考虑到城乡居民的消费差异,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约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38倍,因此2016-2019年每个婴幼儿的平均消费额分别约为9788.48元、10963.1元、12278.67元和13752.11元。据此可以测算出,若“全面二孩”的政策在2016年放开,预计之后四年间可为婴幼儿市场带来的消费增量分别为:1119.58亿元、2194.37亿元、1755.49亿元和1572.93亿元,并且这些影响还会顺延至年龄更高的儿童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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